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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試驗捕捉噪音攝像頭 遏制飆車燒胎等反社會行為

【本報悉尼訊】下一波旨在捕捉違章亂按喇叭和故意讓發動機發出巨大噪音等違章行為司機的執法攝像頭即將在新州一些道路上進行現場測試。

作為環境保護廳 (EPA)、新州交通廳和新州警務處參與的多機構協同行動的一部分,捕捉噪音攝像頭將在今年年底前在兩個地方市政府轄區內推出。

根據新州政府的招標,該技術將針對「反社會行為和嘈雜的車輛」,這與紐約、巴黎和倫敦等主要城市的類似努力相呼應。

該試驗預計將在悉尼內東南區海灣邊(Bayside)市政廳和新州南部海岸的伍龍崗( Wollongong)市政廳開始,使環境保護廳能夠評估「在新州將噪音攝像頭用於監管目的所需的資源」。

住在海灣邊區市政府轄下基依馬格(Kyeemagh)區居民道格拉斯( Heidi Lee Douglas )說,汽車和摩托車的「鳴笛聲」讓她在晚上無法入睡,尤其是在夏天。

她說:「我們遇到大量的(飆車)流氓進來,開車四處走動,急轉圈,玩燒胎(後驅車原地同時踩剎車和油門導致後輪空轉),做反社會行為,做飆車。」

這些問題激發社區活動份子道格拉斯 (Lee Douglas) 女士散發的一份要求遏制飆車流氓行為請願書,有超過 2,500 個簽名,最終導致她當選為和平灣邊區 (Peaceful Bayside) 黨的市議員。

該技術使用雜訊監測錶在 15 米多的距離內拾取超過設定分貝限制的噪音,同時攝像頭掃描拍錄車牌。

在新州,法律不允許車齡小於 20 年的汽車噪音超過 90 分貝——與割草機的噪音大致相同,而車齡小於 40 年的電單車噪音不應超過 94 分貝。

目前,可以就違反機動車輛噪音限制向個人處以最高 600元的罰款,但需要在車輛靜止時讀取噪音讀數。

目前尚不清楚相關法律是否會發生變化,以便可以使用行駛中車輛的噪音攝像頭讀數來執行罰款,或者是否會在試驗中發出警告。

伍龍崗市議員馬丁 (Richard Martin) 表示,要了解試驗是否可以改變人們的行為,罰款是必要的。

他說:「與我聯繫抱怨噪音的居民數量,我們必須阻止(司機鳴笛)。」

「我不確定噪音攝像頭的試驗是否會阻止他們,但罰款肯定會。」

澳洲廣播公司(ABC)瞭解到,已經購買了四台噪音攝像機用於試用,每台估計花費 50,000元。

這兩個市政廳正在與環境保護廳,交通廳和警務處協商,以規劃它們的安裝位置,但環境廳 表示「噪音攝像頭的位置可能會不時移動」——這表明它們可以搬遷到其他地方。

灣邊市政府收集的數據表明,它轄下的Brighton Le Sands區的海灣路(Bay Street)的鳴笛最嚴重; Clareville Avenue, Sandringham和 Russell Avenue, Dolls Point幾條道路的噪音嚴重程度其次。

馬丁市議員則認為,應該在伍龍崗的 Lawrence Hargrave Drive路安裝噪音攝像頭——這是一條因景點 Sea Cliff Bridge 而廣受歡迎的沿海公路。

紐約和倫敦的雜訊監測錶攝像機試驗使該技術得到了更廣泛的應用。

紐約在 2021 年年中試用了一台攝像頭,然後在 2023 年底擴展到七台攝像頭。初犯者將被處以 800美元的罰款,但屢犯者可加重罰款至 2,500 美元。市政府官員在去年的一次會議上表示,計劃到 2028 年部署多達 100 個噪音攝像頭。

倫敦的一個市政廳是最早對這項技術進行現場測試的市之一。(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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