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擬推航空消費者保護方案 延誤或取消旅客有望獲賠償 

【本報悉尼訊】據悉,澳洲聯邦政府正推動一項全新航空消費者保護及仲裁計畫,未來或將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嚴重延誤或取消時,向乘客支付現金賠償。

澳洲聯邦基礎建設與交通部長甘芙蓮(Catherine King)本周正式宣布,相關方案已進入公開諮詢階段,呼籲民眾表達意見。

甘芙蓮說,該新方案旨在「提升乘客服務標準」,並確保旅客在面臨重大行程中斷或行李丟失時,能夠獲得明確的救濟途徑。政府希望看到旅客體驗的提升。特別是在新冠疫情之後,乘客的感受並不理想,雖然情況已有所改善,但這個方案正是為了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甘芙蓮說,該計畫將涵蓋所有「在澳洲境內訂購」的機票,並只針對「重大中斷」情況,例如數小時以上的延誤或大規模取消,而非僅僅15至20分鐘的小幅誤點。

甘芙蓮強調說,澳洲的新制度將清楚規範航空公司與機場的責任,並設立申訴與仲裁機制。許多旅客在遇到重大延誤或行李問題時,很難獲得合理補償。這個方案將明確指出:你的權利是什麼、如何行使,以及航空公司和機場的義務。

目前,澳洲並無法律義務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或取消時提供賠償,乘客往往僅能依賴各航空公司自訂的政策安排,如改簽、退票或發放代金券。

對比國際經驗,歐盟自2004年開始實施的新法規定,旅客若延誤三小時以上,可依航程距離獲得最高600歐元(約1,070澳元)的現金賠償。美國前拜登政府原本亦計畫推行類似措施,最高賠付可達775美元(約1,170澳元),不過該計劃已有現特朗普政府正式撤銷。

消費者團體Choice對新方案表示歡迎,並認為這是「遲來但必要的改革」。其發言人說,這項新方案標誌著澳洲早該做出的改變,澳洲乘客理應享有清楚的權益,而不是依賴航空公司政策拼湊而成的模糊規則。然而,權益若缺乏有效的投訴與執行機制,實際保護力道將大打折扣。另外,和銀行及電信等其他集中市場集中市場中強大、獨立的監察員方案相比,澳洲航空擬議的投訴程序存在不足,航空公司也應受到同樣層級的監管,必須接受一個真正獨立的裁決單位。

此外,Choice對方案未明文納入「延誤或取消航班的強制現金賠償」表示失望,直言這正是澳洲旅客最需要、也最應得的保障。

目前,公開諮詢將持續四周,意見提交可登錄 https://www.infrastructure.gov.au/infrastructure-transport-vehicles/aviation/aviation-consumer-protections。

政府計畫於2025年底前完成立法,並於2026年正式實施。若最終獲得通過,這將是澳洲首度引入具法律約束力的航班消費者保護制度。(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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