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達爾文訊】一份關於北領地自願協助死亡法律發展情況的報告建議北領地政府與澳洲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將自願協助死亡合法化。
這份報告提出了 22 項建議,其中包括北領地應實施與澳洲其他州和地區的法律 「大體一致 」的立法,並應開發和資助 「單一、集中的服務 」來提供該服務。
要參與該程序,患者應患有 「嚴重且無法治愈的病癥,這種病癥造成了無法忍受的持久痛苦」,且無法以他們認為可以接受的方式緩解這種痛苦。
報告還指出,在對1396名北領地居民的調查中,73%的人同意 「一個人應該能夠選擇自己何時死亡」。
1995年,北領地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將自願協助死亡合法化的地區,但一年後聯邦政府推翻了這一立法。
目前,除北領地外,所有州和領地都已將自願協助死亡合法化。
該報告指出,在社區諮詢期間,「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是,失智症和其他神經退化性疾病患者是否應該接受自願性輔助死亡範圍,目前澳洲沒有任何一個轄區將其列入。專家小組還是建議癡呆症診斷不應納入北領地的資格標準,並指出澳洲其他司法管轄區均不允許對認知能力下降的人進行這種做法。
報告還征求了原住民對自願協助死亡的意見,建議將文化安全問題作為該過程的 「核心部分 」來設計並提供資源。
對於負責監督澳洲首個自願協助死亡計劃的前北領地首席部長佩倫(Marshall Perron)來說,再次將這種做法合法化應該是當務之急。起草、辯論和通過立法的過程意味著,從北領地重新將這種做法合法化,到第一批領土居民能使用這種做法,可能需要數年時間。考慮到這項立法的目的是減輕人們的痛苦,這關系到那些痛苦不堪–無法忍受–寧願選擇死亡的人,應該允許他們這樣做。
Araluen的獨立議員蘭布利(Robyn Lambley)表示,她不會支持任何有關自願協助死亡的立法。她對人們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沒有意見,但允許政府參與協助人們自殺則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北領地已經在努力提供一系列醫療服務,但還沒有準備好提供自願協助死亡服務。
報告建議只有在8月24日的大選之後才能提交給議會,但兩個主要政黨都不能保證何時可以立法。(淑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