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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匯款公司洗錢3300萬元 墨市中國男子判刑逾3年半

【本報墨爾本訊】墨爾本一名中國籍男子因通過複雜的洗錢活動,把3300萬元轉到海外而被判刑,需在牢內度過至少兩年半。

王偉(Wei Wang )周四在墨爾本縣法院得知了自己的命運,此前他承認犯下四項處理疑似犯罪所得金錢的罪名。

他經營著一家匯款公司,客戶給他現金,這些現金存入他以不同名義持有的銀行帳戶。

王偉給了一位名叫朱濤(Tao Zhu )的華人現金,讓他通過數百台自動櫃員機(ATM)存入王偉控掉的帳戶,然後他將資金轉入客戶的海外銀行帳戶以換取傭金。

他認為當局可能沒有注意到逾千萬元的現金通過每次不超過 10,000元,多次分批存入數十個他能控制的銀行帳戶,但他錯了,這種洗錢方式還是被當局查出。

2021年2月至10月期間,大約1635筆銀行存款被存入38個不同的帳戶,價值超過1270萬元。

從 2021 年 4 月開始,他還經營了一項加密貨幣匯款業務,洗錢超過 1690 萬元。

這名中國公民於 2021 年 10 月被捕,警方在他位於墨爾本東部布萊克本( Blackburn)區的家中在一個袋子裡搜獲 100,000 元的現金。

從他車裡的一個 Gucci 盒子里還搜獲另外 117,000 元。

墨爾本縣法院的卡希爾(Michael Cahill)法官在判刑時說:「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些洗錢活動)有一定程度的複雜,只有警察警逮捕你時,你的犯罪才結束。」

然而他指出,王偉的認罪表明他對自己的罪行感到真正的悔恨,並承認他在從事這些犯罪活動之前過著「原本無可指責的生活」。

卡希爾法官承認,王偉對刑滿出獄後被驅逐回中國的前景感到焦慮。

法官判處正在保釋中的王偉最高 3 年零 9 個月的刑。

王偉必須在監獄服刑兩年零六個月才有資格獲得假釋,他最被被捕時遭拘留的 70 天將計入服刑期。(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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