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悉尼訊】電動滑板車、電單車等微型電動交通工具(micromobility devices)近年迅速風靡澳洲,成為都會短程通勤的首選,不過,這股熱潮卻也伴隨致命風險,一系列微型電動交通工具事故與鋰電池相關火災已引發社會擔憂。
今年3月1日,32歲女子范德德拉(Jessie Van Der Draay)在Lithgow的Great Western Highway騎乘電動滑板車時,與一輛貨車相撞身亡,而這場悲劇只是冰山一角。
悉尼St Vincent’s Hospital報告指出,2022至2024年間,超過500名電單車騎士因交通事故被送入急診室。更讓人憂心的是,2024年Westmead與Randwick的兩家兒童醫院已記錄48起兒童因此交通工具受傷案例,其中5名孩童是被電單車撞擊的行人。
新州交通廳發言人表示,自 2022年底推出電動滑板車試驗以來,在總共 451,437次出行中,0.002%發生了事故,其中 9 起嚴重事故,0 起危急事故。
新州政府已在Forster-Tuncurry和Wollongong進行行試點,此前已經在Albury、Kogarah、Western Sydney Parklands、Australian Botanic Gardens Mount Annan、Lake Macquarie和Armidale進行過試點,這一係列試點旨在推動改革,使電動滑板車的安全駕駛合法化。
交通廳發言人表示,試點的重點在「教育公眾、改善基礎設施、制定限速與安全標準」,這些試點對於我們了解電動滑板車道路規則的潛在立場非常重要,並且將持續至少到 2025 年 6 月。
除了道路風險,微型電動交通該工具的鋰電池更被視為「不定時炸彈」。
鋰電池內含高度易燃溶劑,一旦損壞或過熱,極易爆炸燃燒。2025年至今,新州消防與救援局FRNSW已處理52起鋰電池火災,在已報告的電池火災中,近50%是由微型移動設備(包括電單車和電動滑板車)引起的。
在過去的一個月,緊急服務部門在12 小時內就對悉尼發生的四起電單車車和電動滑板車爆炸事件做出了響應,促使他們向公眾發出警告,務必注意給電單車和電動滑板車充電以及改裝或修理車輛的危險。
上個月,Guildford一處民宅因電動自行車電池起火,導致巴基斯坦籍國際學生阿里(Haidar Ali)死亡,消防調查發現,阿里使用「不相容充電器」為臥室內的電動車充電,電池過熱引發火勢。
FRNSW助理專員莫里斯說,這是一場本可避免的悲劇,民應僅使用原廠充電器,避免夜間充電或將設備置於逃生通道。
新州政府於2月1日開始實施新規,要求市售微型電動車必須符合鋰電池安全標準,並嚴禁私自改裝設備。
運輸廳數據顯示,全州家庭共持有135萬台微型電動車,其中46萬為電動滑板車。關於電單車,僅「踏板輔助型」與「電力輔助型」電單車可合法上路,且須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其餘車款僅限私有地使用。
不過,法規模糊與執法困難導致亂象叢生,當局坦言,微型電動車的便利性難以抵擋,除擴大試行區域、完善單車道,更需加強宣導正確充電方式與合格產品認證,對公眾而言,選擇合法設備、遵守交通規則、定期檢查電池,或許是避免下一個悲劇的起點。(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