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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擬修法嚴懲傷害動物 將狗關車中或罰4.4萬和監禁

【本報悉尼訊】為應對日益受到關注的動物福利問題,新州政府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向議會提交一項新的動物福利法案。

此次修訂也是是對1979年《防止虐待動物法》的全面審視與修訂。若法案通過,新州將與西澳和南澳等已實施類似嚴厲處罰的地區看齊,進一步確立澳洲在全國範圍內加強動物福利立法的趨勢。

據悉提案將設立新罪名,將狗留在高溫密閉車輛內的飼主,可能面臨最高44,000元的罰款及一年監禁。

另外,法案還將涉及使用尖頭項圈(prong collars)和非法粘膠陷阱(glue traps)等問題。

州政府表示,草案是對超過7,000份公眾諮詢中體現的社區強烈意願的支持。

新州農業廳長莫里亞蒂(Tara Moriarty)說,具體的溫度和時長限制仍在制定中。在30攝氏度的天氣裡,停放車輛內部溫度可能在短時間內飆升至70度,這對動物而言是致命的,把狗放在鎖著的車中是不可接受的。

同時,法案會寫入「常識性」考量條款:例如,若車輛空調持續運行並能確保動物舒適,執法機構在評估時會將此納入考慮。

莫里亞蒂特別提醒,即使短時間或車窗微開,將狗留在熱車內也絕不安全,請將寵物狗帶下車,繫上牽繩,暫時拴在柱子上去辦事,這也是飼養寵物責任的一部分。

此規定不僅適用於城市內的私家車,同樣適用於將狗隻放在皮卡後車廂的行為,對於後者,飼主必須在高溫天為狗隻提供可以遮蔭、飲水,免受熾熱金屬底板傷害的保護。

另外,使用有尖頭釘的項圈也是不可以接受的。

法案還將加強對與有組織犯罪相關的動物鬥毆活動的打擊力度,涉案者可能面臨高達110,000元罰款和兩年監禁。

新法律將由謹防和動物福利機構共同執行。

動物福利組織對此表示歡迎。

新州動物福利聯盟行政總裁阿爾賓說,將狗留在熱車裏和使用尖頭項圈的法律至關重要,這是兩個虐待動物的例子,新法彌補了動物福利方面的重大漏洞,鑒於它們造成的傷害,需要採取法律行動。為處理最惡劣的案例提供了亟需的法律武器。數據顯示,僅在2024/25年度,新州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 NSW)就收到了超過500起與狗被鎖在車內相關的公眾報告。(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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