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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涉前被羈押者訴訟敗訴 高院裁定要求戴監控和宵禁違憲

【本報坎培拉訊】聯邦政府在高等法院至關重要的訴訟中敗訴,被認為違反憲法。該訴訟要求前被羈押移民戴上監控腳環並實施宵禁。 

今天高等法院的裁決涉及一名來自厄里特里亞的無國籍男子。當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的家人因為擔心受到迫害而逃離了這個國家,2002年,當這名男子還是個孩子時,他們全家抵達澳洲,但自 2005年開始的犯罪記錄導致他未通過品格測試,其難民簽證在2017年被取消。

該男子的律師說,新法律違憲,因為這些措施是懲罰,只有法院才能實施。

不過,政府辯稱該法律是有效的,因為政府有理由保護澳洲社區。許多被釋放的人都有犯罪記錄,有些人被釋放後又重新犯罪。

不過,今天,法院以五比二的裁決結果裁定該法律無效。

高院裁定根據憲法,這項法律是不合理的,因為手環和宵禁的實施相當於懲罰,該男子因不遵守新法律的要求而面臨多項指控,並可能面臨監禁。

該男子的律師說,這項裁決是「澳洲基本自由和法治的重大勝利」,強調了一個基本原則,即對於每個人,無論是公民還是非公民,政府都沒有權力通過剝奪人們的自由和尊嚴的基本權利來懲罰他們。

律師呼籲政府立即採取行動,遵守高等法院的裁決,因為無限期拘留解除後,他們仍然無法過正常的生活,無法找到工作,並且生活在持續的恐懼之中,擔心如果遲到一分鐘或者不回家的話,如果不給腳手鐲充電,可能會面臨一年的監禁,政府必須立即採取行動,遵守裁決,並取消所有受其約束的人的條件。

該法律是在去年令人震驚的高等法院裁決後不久出台的,此次裁決推翻了一項已有二十年歷史的裁決,即無限期拘留是合法的。法院認為,如果一個人在不久的將來沒有被釋放的合理前景,那麼就不能被拘留更長時間。

在該決定作出後的幾天內,大約有150名移民機構被羈押者被釋放,這也促使聯邦政府匆忙在國會通過一條新法律,賦予內政部長前所未有的權力,其中包括對前被羈押者實施嚴格的宵禁和佩戴腳踝監控裝置,並有權就他們可以做什麼或可以去哪裡相關的條件做出決定。

根據該信法律規定,違反宵禁或電子腳環要求的行為將受到刑事制裁。

這並不是自去年高等法院裁決以來對該制度提出的第一次挑戰。

今年早些時候,一名雙性戀伊朗男子拒絕與試圖驅逐他的當局合作,試圖將新規定擴大到包括其他人,如果挑戰成功,可能會有多達200人獲得釋放。

聯邦政府下周還將面臨更多挑戰,高等法院將聽取兩名男子的論點,他們的簽證尚未確定。他們的律師將告訴高等法院,即使簽證被拒,在可預見的將來他們也不可能被驅逐,因此他們是被非法拘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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