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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法庭裁定全部「非法被殺」

【本報訊】在2012年國慶日釀成39人罹難的南丫海難,死因庭時隔13年後,在去年5月首次展開死因研訊,先後傳召84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財利董事、海事處副處長及專家證人等。死因研訊歷時44天後,與訟各方在去年9月中向法庭呈遞書面結案陳詞,惟裁決日子卻三度押後。死因裁判官周慧珠21日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

周官在裁決時指,由於「海泰號」船長已經於刑事審訊中被裁定39項誤殺罪成,「南丫四號船長」亦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證據符合刑事和民事標準,因此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

事件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其間,「南丫四號」遭「海泰號」撞穿,在2分鐘內船尾直插海床,最終39人死亡包括8名兒童。

雖然事發至今已超過13年,肇事的渡輪「海泰號」的船長黎細明,早已就事件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8年,政府亦曾作獨立調查委員會並發表一份未完全公開的報告,但對於家屬而言,事件並未完結,他們認為「南丫四號」這艘船本身存在隱患,這才是迅速沉船的關鍵。他們想知建船的財利船廠對無水密門是否知情,海事處為何未發現隱憂等,仍存在疑問,故一直堅持召開死因庭,為求找出「真相」,他們曾提出司法覆核,並最終上訴得直,於2025年5月召開死因研訊。

死因庭原本不召開研訊,直接裁定39人非法被殺。3名家屬堅持追尋真相,2022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開庭被拒,最終上訴得直獲上訴庭下令開庭。死因庭在今年5月展開研訊,歷時44日共傳召84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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