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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電充電樁機密遭竊外洩大陸 前主管成內鬼遭判刑2年

【本報訊】台灣電源供應器大廠台達電去年爆發商業間諜竊密案,該廠研發的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壁掛式交流充電樁」機密技術檔案,遭到前高階主管阮憲熙竊取、帶槍投靠新任職的中國科技公司,造成台灣科技產業重大損失。桃園地院審理時,阮辯稱是不慎與其他檔案一併重製到新任職公司配發的電腦,說詞不為法官採信,審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他判處2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阮憲熙曾任台達電公司研發人員,明知台達電公司以約新台幣1億3495萬元的成本投入研發特斯拉電動車充電樁技術,且經長期測試、驗證設計成果,而該技術在電動車充電樁產業中具有獨特性及領先性,屬於台達電的極機密檔案,若為競爭對手所用,不僅對台達電在全球充電樁市場之競爭力帶來不利影響,更衝擊台灣高科技產業技術命脈,卻違反台達電資安規範,擅自將該技術檔案備份到雲端硬碟後,再重製到個人電腦主機,更於前往中國科技公司任職後,重製到新任職公司配發的電腦。

法官審理時,阮辯稱將檔案備份到雲端硬碟,是為個人加班方便;而將檔案重製到個人電腦主機,是為防止台達電配發的電腦因硬碟受損而遺失資料;更辯稱他將公開可查詢的法規資料重製到新任職中國公司配發的電腦作為字典用途時,不慎將台達電的檔案一併重製,並無違法營業秘密法犯意。

法官審理認為,阮憲熙將公司機密檔案重製到個人電腦,已違反台達電資安規範,而倘若阮因一時回家加班所需而違反公司資安規定將機密資料儲存至個人電腦,衡情也應於加班任務結束,或於離職時刪除,豈有故意違反公司保密措施,又不刪除機密檔案而長期保存之理,認為所辯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桃園地院審結,認為阮男明知前揭技術資料屬台達電的營業秘密,若為競爭對手所用,將造成台達電在全球充電樁市場的競爭力帶來不利影響,其行為導致台達電鉅額營業損失,而阮犯後仍飾詞推諉責任,並無悔悟之意,更未賠償台達電的損失或取得其諒解,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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