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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機構堅持罰星娛4億元 認為重罰不會令其破產清算

【本報悉尼訊】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Austrac )正在敦促聯邦法院對星娛集團(Star Entertainment) 處以4億元罰款,理由是它違反了反洗錢法,這個聯邦政府金融犯罪監管機構還否認它的巨額罰款訴求將迫使這家陷入困境的賭場巨頭破產倒閉。

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周二告訴聯邦法院,法院的最終任務是施加一般威懾力的處罰,即使這最終意味著傷害債權人和受懲罰企業的僱員。

但是,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的法律顧問謝潑德 (Joanne Shepard) 告訴法院,鑒於美國 Bally’s Corp賭場公司和澳洲酒吧大亨馬蒂森 (Bruce Mathieson) 提供了3億元的緊急融資救助方案,沒有證據表明監管部門尋求的經濟處罰會迫使星娛集團破產清算。

星娛集團正在尋求低於1億元的罰款額,聲稱應考慮其目前糟糕的財務狀況和未來的融資能力。

謝潑德律師告訴法庭:「星娛集團剛剛有一位『白衣騎士』出現並同意為其運營注入3億元現金。沒有證據表明,如果本法院處以 1 億元或更高的罰款,將意味著星娛集團將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式。」

她還否認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要求的罰款會影響星娛集團籌集未來資金的能力。

「沒有證據表明星娛集團的潛在融資取決於該法院判處低於1億元 的罰款。」

她說:「一旦 Bally’s 公司和馬蒂森先生在今年晚些時候的股東大會後都獲得了公司的控制權,他們可能會向公司投入更多資金。」

聯邦法院獲悉,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對賭場巨頭星娛集團提出的4億元罰款考慮到了其合作和承認其涉嫌違反反洗錢控制措施。

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於 2022 年 11 月對星娛集團提起訴訟,指控其涉嫌違反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

聯邦法院對此案的聆訊於上周開始,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聲稱這家賭場巨頭未能進行適當的持續客戶盡職調查,這導致了廣泛而嚴重的不遵守反洗錢法的行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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