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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或禁問題電單車等設備 若引起火災業主需承擔責任

【本報悉尼訊】根據澳洲主要物業團體之一建議的附則,公寓管理者將被鼓勵限制業主使用廉價、進口或損壞的電動滑板車、但單車和滑板,並教育居民安全使用技術,設備所有者需要對其引起的火災承擔責任。

澳洲電動滑板車和電單車火災數量不斷增加,保險專家表示,這些火災對公寓造成了嚴重損害,Strata Community Insurance技術總監埃利斯警告稱,如果再不控制風險,公寓內電動車電池火災持續升級,可能會導致保費價格提高。

業主委員會網路(OCN)周四與分層建築業主舉行的研討會上推出了一份法律模板,提出了關於在公寓大樓中使用電池供電移動設備的新規則,以及關於公寓業主和居民如何安全使用鋰離子設備的「行為準則」 。

EV FireSafe行政總裁薩特克利夫說,電池供電的個人行動裝置已成為澳洲家庭火災的主要原因,許多設備製造品質差、不受監管,而且車主經常會在設備損壞後繼續使用。每周澳洲都會有至少一輛電單車或滑板車起火,使用者通常沒有接受過維修或維護這些設備的培訓,設備在日常使用中也會產生大量磨損,加上有人會把它們帶回家充電,這就是現在的問題所在。

Allianz新興風險經理伍德說,公司最近分析了183起涉及鋰離子電池火災的索賠,發現火災最常見的原因是電動滑板車、電單車和滑板車事故,而且通常是由並非「從信譽良好的供應商購買」的型號引起的,大多數受影響的電池供電設備都是在無人監管充電時起火,這些設備儘管只需要充電一兩個小時,但在充滿電後卻仍然持續充電數小時、數天,有時甚至數周。

OCN主席塔克威爾說,建議的新規則不會試圖禁止使用電動滑板車或電單車,只要它們不屬於高風險類別,例如損壞的車型或廉價進口產品就可以繼續使用,規則將解釋與公寓居民個人行動裝置相關的風險,並將「概述其不當使用的後果」,如果有人做了導致建築物起火的事情,那麼受影響的不僅僅是他們的家,而是每個人的家,因此對其他人構成真正的風險,這時候業主立案法團對某件事進行監管是完全合法的。

塔克韋爾說,對業主的建議還將包括行為準則和如何最安全使用電單車和電動滑板車的教育。(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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